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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茂县代阳中医诊所等6家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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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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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茂县代阳中医诊所6家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20〕7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州医保局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州医保局党组会审定,以下医药机构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条件拟纳入我州协议管理,现进行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单

(一)茂县代阳中医诊所: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城南电梯公寓服务范围为门诊,经营范围为中医、内科、针灸、拔罐、小针刀等中医项目,执行无等级医院收费标准。

(二)红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营地址为红原县霞穹中街1号,服务范围为门诊和住院,经营范围为妇科专业、产科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等,执行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

二、零售药店名单

茂县子兰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外南街78-1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5年3月15日。

理县济世堂大药房经营地址为理县杂谷脑镇兴隆村安置区A25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4年4月2日。

)马尔康康乐康薛芳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州农科所片区4号楼34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5年6月11日。

马尔康格桑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滨河路50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阿坝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药服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837-233729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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