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欺诈骗保线索的公告
(2021年5月8日)
广大参保人、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大决策,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持续开展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挂名(冒名顶替)住院的;(假病人)
2.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假病情)
3.为参保人提供虚假发票的;(假票据)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将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符合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情形除外);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举报奖励
根据《阿坝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一)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二)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四、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等形式,直接向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国家或者省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的欺诈骗保线索必须具体、明确,且被举报的行为应属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范围。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可通过下列任一渠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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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举报奖励电话和举报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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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域 |
举报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阿坝州 |
0837-2824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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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尔康市 |
0837-283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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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汶川县 |
0837-633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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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县 |
0837-68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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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茂县 |
0837-7428183 |
|
6 |
松潘县 |
0837-723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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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九寨沟县 |
0837-7725130 |
|
8 |
黑水县 |
0837-6723572 |
82858169@qq.com |
9 |
金川县 |
0837-25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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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金县 |
0837-2783177 |
|
11 |
阿坝县 |
0837-2482439 |
|
12 |
若尔盖县 |
0837-2281601 |
1048967114@qq.com |
13 |
红原县 |
0837-2661036 |
1262252383@qq.com |
14 |
壤塘县 |
0837-2379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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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卧龙 |
028-68714016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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