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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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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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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各位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

2021年度我州职工医保个体参保统帐结合方式缴费档次标准为6706.8元/人·年,单建统筹方式缴费档次标准为2980.8元/人·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20元/人·月。

按照《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中断缴费之日起暂停支付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可办理补缴,其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不再办理补缴,视同初次参保,设置医保待遇等待期。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也需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用,待遇享受参照上述时限规定。为保障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医疗待遇,避免因断保、未及时缴费等影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特温馨提示各位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及时缴费,详情请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或税务局。(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税务局)

责任编辑: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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