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黑水县耿攀央宗药房等4家零售药店
终止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文件规定,经由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县医保局评估小组进行了现场严格评估,县医保局经过审慎审定,现将以下零售药店自愿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耿攀央宗药房,经营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正街。
(二)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黑水县惠民药店,经营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新区彩林路88号。
(三)黑水县康乐康蓉花药店,经营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正街商品楼68号。
(四)黑水县康乐康杨氏药房,经营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正街123号。
对于上述终止协议事宜,如存在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
联系电话:15983728401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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