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茂县春林医院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
终止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四川省本级、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遂宁、内江、乐山、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相关规定,县医保局经过审慎审定,现将以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药机构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春林医院,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三晋路419号。
(二)四川众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茂县宏景店,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滨河大道畅馨苑27幢4-2号。
(三)茂县济康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中心购物对面。
(四)茂县同康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内南街与坡头街交叉口80米。
对于上述终止协议事宜,如存在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茂县医疗保障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18783702509
茂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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