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茂县兴明诊所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
终止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文件规定,经由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县医保局评估小组进行了现场严格评估,县医保局经过审慎审定,现将以下医药机构主动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兴明诊所,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中心街中心大酒店旁。
(二)茂县康乐康百信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东兴乡亚坪村66号。
(三)茂县正元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东大街3号1栋1单元1楼1号。
(四)茂县康祥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陕西街38号。
(五)茂县龙一利昆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禹羌大道安置房一区二幢一层2-71号。
(六)阿坝州粤通康临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顺城村羌兴大道三晋路570号。
(七)茂县禹源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河西A区朝阳街86号商铺。
(八)茂县天天康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一楼A幢6号和7号。
对于上述终止协议事宜,如存在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茂县医疗保障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18783702509
茂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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