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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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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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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州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定执行医疗保障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拟定全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组织拟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三是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四是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五是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是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七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是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州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九是负责规划实施全州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十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一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是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三是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阿坝典范建设开局突破的关键之年,州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扣州委“1610”系统部署,围绕州委群众工作、依法治州和产业发展三项中心工作,发挥好医保优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好全州广大农牧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为加快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贡献力量。

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调剂金模式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平稳实施。立足省级统筹部署,科学分析,准确把握,分类分层稳步优化调整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结合实际优化大病保险经办承办模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加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报尽报”,切实兜牢因病返贫致贫防线。

2.坚守基金运行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并健全管理措施加强医保数据统计分析,科学确定全州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严防医保基金当期赤字。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基础管理,清查治理“挤占挪用”医保基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影响基金收支的政策调整程序,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3.巩固提升保障内涵质量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推进参保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保持全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制定我州门诊慢特病保障实施细则,加强门诊慢特病医保管理服务持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生育保险优化扩面,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强化参保生育权益保障。全面推开“医保钱包”应用,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增强个账资金使用效能。

4.优化完善医保支付机制

州内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住院医疗费用全面使用按病组付费DRG2.0版分组方案进行分组落实四川省DRG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并运用特例单议、预付金、意见收集反馈、协商谈判、数据工作组等工作机制,注重 发挥医疗机构主动性,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高费用特病单议、新技术申报,支持新药耗新技术临床使用,主动公布DRG付费相关数据,确保DRG付费结果公开透明。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对实现“五统一”的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签订一个协议、实施“一个总额”,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科学制定分担比例,支持医共体发展制定家庭医生签约实施细则,促进分级诊疗。继续做好基金预付工作,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申报预付资金的,及时拨付预付资金。快核快审医药机构申报费用,争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完成支付基本实现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探索推进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5.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质效

严格执行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时更新目录编码信息,做好谈判药品落地监测,完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双通道”管理,争取实现每个县有1家特殊药品认定或治疗机构,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提高参保人员用药的便捷性按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调整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纳入省级目录的申报、医保支付标准调整等工作。常态化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争年底集采药品品种累计达到800个、医用耗材达到45类。完善并落实药械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强化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积极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续推进全州“三流合一”平台应用,切实提高全州公立医疗机构药械网采率和线上结算率。

6.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

按省局部署积极推进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综合治理,推动各渠道药品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落实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加强集采药品使用监测以及短缺易短缺药品价格和配送监测,积极推进全省统一布建的“比价小程序”功能应用,增强药品价格信息透明度。持续加强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价格监测,切实维护医药价格稳定。纵深推进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推进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落地首轮调价方案,跟踪监测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等工作。及时落地省局对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后的相关项目做好价格平移、新增等工作,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新增修订、兼容)的申报,按规定向省局报送审定

7.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健全更加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制度,完善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检查体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日常监管、抽查复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压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两个移送”制度,实现行刑、行纪有效衔接。打造全流程大数据监管体系,完善智能审核和智能监管规则库、知识库,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完善信用评价管理,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将医保基金监管延伸到“个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8.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持续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延伸,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落实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更多医保服务线上办、集成“一站式”办持续深化“双号并行”推进咨询服务智能化转型,统筹提升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稳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稳步纳入异地联网结算平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DRG付费工作。争取纳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办理第二批试点加强异地就医运行监测分析,按要求规范“先备案、后结算”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码,稳步拓展医保移动支付、“一码付”“刷脸付”等覆盖面和可用场景,完成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按所开展业务全流程使用医保码,继续在定点医药机构推进使用刷脸终端,在完成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二级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深入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落实外配处方规范流转。持续推进追溯码采集工作,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耗材依码支付工作加强医保法治建设,深化合法性审查。

9.锻造全面过硬医保部门

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开展“强党建、守底线、严整治,打造医保铁军”专项行动,锻造全面过硬的医保部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树立政治机关良好形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以钉钉子精神推改革、解难题、惠民生、促发展。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纠治“四风”、改进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10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9.8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110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2.13%卫生健康支出909.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1.94%;住房保障支出65.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5.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9.8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3.98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9.87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9.8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3.98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2.13%卫生健康支出909.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1.94%;住房保障支出65.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89.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4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3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4.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699.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65.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73.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的开展。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的开展。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57.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用经费11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1.76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增加0.16元,增加10%,主要原因下属新增一事业单位。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较2024年预算公车经费减少9.92万元,减少30.3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09万元,增加10.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2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劳务服务7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313.9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9.87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责任编辑: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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