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阿坝州“五定”药品认定和治疗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州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医保经办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现将阿坝州“五定”药品认定和治疗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认定机构
1.阿坝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
2.汶川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
3.金川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4.九寨沟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二、治疗机构
1.阿坝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
2.汶川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
3.金川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4.九寨沟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责任编辑: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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