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潘县康乐康大药房青云康乐美
定点医药机构终止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文件规定,经由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县医保局评估小组进行了现场严格评估,县医保局经过审慎审定,现将以下医药机构主动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松潘县康乐康大药房青云康乐美药店,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青云镇石河桥村。
对于上述终止协议事宜,如存在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松潘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和松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837-7232959
松潘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松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马强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