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潘县龙一众安大药房等3家
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县医保局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县医保局审定,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条件,现进行公示。
松潘县龙一众安大药房: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镇南街63号,注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0200619,有效期至2029年6月4日。
松潘一康诊所: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镇江关镇镇江关村2组179号,诊所备案日期2023年8月25日。
松潘县青云镇石河桥村村卫生室: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青云镇石河桥村1组37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04月08日。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松潘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和松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837-7232959
松潘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松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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